莒山矿实行办事员交流制度
发布时间: 2009年04月23 09:34:06 文章来源: 作者:
本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全矿办事员业务能力和水平,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,建立一支思想素质好,业务能力精,办事公正的办事员队伍,确保干好事,不出事,实现好,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根本利益,近日,莒山矿建立办事员交流制度。
办事员交流本着一线在一线范围内交流,二线在二线范围内交流,三线在三线范围内交流原则,规定办事员每2年交流一次,由纪检监察、生产调度、人事劳资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,岗位交流实施调整之前,由审计部门对其进行离岗审计,对于不服从交流,群众反映较大以及违反有关规定的办事员要及时调整岗位。
通过此举将对进一步加强对全矿办事员的监管,提高办事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,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。